玉米国家标准 |
发布时间:2014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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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于收购、销售、调拨、储存、加工和出口的商品玉米。 1 分类 1.1 根据玉米的粒色和粒质分为四类; 1.1.1 黄玉米(l类):种皮为黄色。 1.1.2 白玉米(2类);种皮为白色。 1.1.3 糯玉米(3类):富有粘性。 1.1.4 杂玉米(4类):以上三类玉米超过互混限度的。 1.2 互混限度:1、2、3类玉米混有本类以外玉米的限度均为 5.0%。 1.3 玉米中的名贵品种和分类不能包括的特殊品种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另订标准。 2 质量标准 2.1 各类玉米以二等为中等标准,低于三等的为等外玉米。 2.2 收购玉米水分的最大限度和玉米安全储存水分标准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。 2.3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 3 名词解释 3.1 纯粮率 除去杂质的玉米(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)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。 3.2 不完善粒,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: 3.2.1 未熟粒 籽粒不饱满,颜色呆白、瘪缩、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颗粒。 3.2.2 虫蚀粒 被虫蛀蚀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 3.2.3 病面粒 粒面带有病斑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 3.2.4 被碎 籽粒破碎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 3.2.5 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。 3.2.6 霉变粒 粒面生霉或籽粒变色变质的颗粒。 3.2.7 烘伤粒 籽粒经过烘干,胚或胚乳变为深褐色的颗粒。 3.3 玉米的裂冠粒,为完善粒。 3.4 杂质,包括下列几种: 3.4.1 筛下物 通过直径3.0mm圆孔筛的物质. 3.4.2 无机杂质 泥土、砂石、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。 3.4.3 有机杂质 无食用价值的玉米粒、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。 3.5 色泽、气味 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。 4 检验方法 玉米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,按照GB 5490~5539— 85《粮食、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》执行。 5 包装、运输和储存 玉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,必须符合保质、保量、运输安全和分类、分等储存的要求,严防污染。 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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